阳谷县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一)资金名称:雨露计划补助
(二)发放依据:阳扶贫办发〔2019〕9号
(三)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对象为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持对象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2018年底全省动态调整后继续享受脱贫攻坚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包括返贫、新致贫户)。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3、学生在校就读。学生申请春季或秋季雨露计划补助,该学期要在校就读,未在校的(如辍学、服兵役等)不在扶持范围。由学校安排的学制内实习在扶持范围内。
(四)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项目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由按学年发放调整为按学期发放。
(五)申请流程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2019年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雨露计划项目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文件要求,今年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程序实施,不再通过网络和APP申报。具体补助程序如下。
1、乡镇排查摸底。各乡镇(街道)对从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学籍比对导出的名单和省学籍比对名单进行排查摸底,同时为防止漏补、漏报,还要对系统中年龄在15-23周岁的可能在校人员全部进行摸排。
2、资格审核。乡镇(街道)协助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调查摸底的数据及相关手续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上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结合参考名单和乡镇实际摸底排查结果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
3、名单公示公告。乡镇(街道)将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4、补助资金拨付。
(六)发放时限(起止时间):
1、2019年春季学期:七月底前;
2、2019年秋季学期:次年2月底前(以省年度计划为准)。
(七)领取方式: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