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一)资金名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二)发放依据:聊农机字〖2018〗23号(关于印发《2018-2020年聊城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发放对象:
1.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发放对象满足的条件
发放对象购买的农业机械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并在我省完成补贴产品归档。
(四)发放标准:
按照《2018-2020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如有调整按照当年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五)申请流程: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二)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带机自主向县农机补贴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农机补贴资金所需资料:
1、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机税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行驶证(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报废更新补贴还需要提供:1、《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2、《山东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六)发放时限(起止时间):一年。
(七)领取方式:个人购买农业机械的发放到惠民补贴一本通领取;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的发放到组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