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文号:财科教〔2019〕19号
单位: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日期:2019-04-01
发放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生/年。 免学杂费:依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发放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领取方式
国家助学金:通过资助卡为学生批量发放。 免学杂费:学校免除
申请条件及流程
各校组织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
申请表,学校审核确认名单后报县教体局汇总,逐级审批合格后发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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