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文号:鲁财教〔2011〕102号
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日期:2011-12-07
发放标准
助学金:1200元/生/年。 保教费:依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
发放对象
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领取方式
助学金:通过资助卡为儿童批量发放。 保教费:幼儿园免除
申请条件及流程
各幼儿园组织困难儿童提交申请表,学校审核确认名单后报县教体局汇总,逐级审批合格后发放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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