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号:〔〕号    单位:山东省妇联    日期:2023-07-20
发放标准
救助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每人一次性救助 10000 元人民币。
发放对象
摸排报送的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 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领取方式
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 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受助对象需在《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金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救助对象原则上为前期各市根据《关于开展 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排报送的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 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 IIB 以上或 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二、流程

经符合病情病种和救助条件的个人申请,村、镇妇联对照救助条件层层调查核实上报,同时征求民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局认定意见,县、市妇联逐级审核把关,初步确定拟救助人员名单。

       

 

  

关于做好 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妇联:

为认真做好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强 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救助

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救助对象

 一)救助范围及标准

救助对象原则上为前期各市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中央 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摸排报送的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 象、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 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 IIB 以上或 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 10000 人民币。

 二)救助原则

1.根据各市摸底上报的救助计划确定救助人数。

2. 已去世人员不再救助,已被全国妇联和省妇联救助过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救助。

3.被救助人员由各市根据患病妇女困难和紧急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

二、认真做好救助资金发放相关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市按照救助范围和救助原则及资金 管理有关要求,制定并提交本市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资金发放、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救助精准及时。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 2023  “两癌”患病妇女申报情况、资金分配情况、绩效目标和实施要求等。

(二)汇总救助对象名单。确定救助对象后,各市要严格把 关、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做好往年已救助人员比对,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认真填写《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 2),加盖市级妇联及卫生健康部门公章。

(三)发放救助资金。各市在确保救助对象完全符合救助条件后,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发放至救助对 象。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 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受助对象需在《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金领取登记表》(附件 3)上签字,该登记表原件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由县级妇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扫描件由市妇联保存并报省妇联存档。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救助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妇联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救助工作,全面掌握、监督救助执行情况, 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救助条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并在当地及时向社会公开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中应依法保护  受助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救助工作无关的信息;建立救助  工作档案,开展督导评估,适时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抽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掌握妇女受益情况。救助资金下发  后一个月内,要开展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原则上救助人数 50  人以下的,救助对象应访尽访,救助人数 51 人以上的,回访对  象数量不低于 50 ,填写《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对象回访记录表》(附件 4)。

 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各级妇联要切实加强 对救助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 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存在违法违纪 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按照有关 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 照绩效目标开展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报道,做好工作总结。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妇 “两癌”检查和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 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及网络平台多渠道宣传党和政府 对妇女群众的关心关爱、工作成效等。救助工作实施及宣传中,统一标识为:山东省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要做好“两”免费检查及救助工作总结,力求数据准确、文字精炼、特点 突出。整理救助工作有关材料,并与总结报告、绩效评估报告等一并报省妇联发展部。有关材料提交时限、格式要求详见《报送材料清单》(附件1)。

  人:毛元刚

联系电话:0531-51771731

电子邮箱:sds lajz@163.com

 

 

附件:1.报送材料清单

2.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对象情况 汇总表

3.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金领取登 记表

4.2023 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对象回访 记录表

 

 

山东省妇联发展部

2023  7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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