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即2021年1月1日后在阳谷县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 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阳谷县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 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向县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2021年1月1日后在阳谷县辖区内首次就业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现有住房情况及5年以内在阳谷县城区无拆迁房屋的承诺书; 4、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离婚)证、全日制学历证书; 5、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记录(爱山东APP、我的聊城APP等信息渠道查询); 6、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在房地产服务中心备案登记; 7、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方式。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采取职工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方式。 四、审核公示。用人单位集中提交申请,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期限(不含公示期)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累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