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免除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
政策文号:聊政办字〔2017〕45号    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7-06-01
发放标准
在聊城市辖区内趋势并在本市及所属县(市)殡仪馆火化的人员
发放对象
在聊城市辖区内趋势并在本市及所属县(市)殡仪馆火化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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