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来信
信箱: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24-11-07 22:42:22
信件编号:  k20241107-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快速投诉>谷月洪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无领取资格
来信内容:

 【姓名:谷月洪】【资金类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1-08-30】【金额:83840.00】【家庭地址:阳谷县阎楼镇谷岩寨村】

回复
受理单位:  阳谷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4-12-07 09:55:21
回复内容:

 接信件后,我单位对谷月洪2021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进行了核实:1、谷月洪系农民身份。2、2021年购置的两台拖拉机目前均在使用中。3、根据《2021—2023年聊城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还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4、经调查后谷月洪具有享受农机补贴的资格。5、已于投诉人沟通联系,并解释清楚相关情况,投诉人表示满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快速投诉>谷月洪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快速投诉>谷月洪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无领取资格】审核通过一条由阳谷县农业农村局添加的回复
【<快速投诉>谷月洪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无领取资格】【阳谷县农业农村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快速投诉>谷月洪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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