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 |||
信箱: | 投诉举报 | 来信时间: | 2024-05-26 15:09:35 |
信件编号: | k20240526-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李晨璐】【资金类别: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性别:女】【发放时间:2023-04-24】【金额:625.00】【家庭地址:阳谷县定水镇薛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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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受理单位: | 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4-05-27 18:11:49 |
回复内容: | 已核实,符合资助条件。经与来信人联系,该投诉属于误操作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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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审核通过一条由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添加的回复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驳回一条由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添加的回复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快速投诉>李晨璐的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