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阳谷县财政局 关于 2019 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使用监管的意见
来源:阳谷县扶贫办    作者:阳谷县扶贫办    日期:2019-10-24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019 年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
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发挥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关键性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使用,强化管
理,加快项目落地,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 2019 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聊
扶贫办字〔2019〕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
资金使用监管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扶
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
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聚焦重点、统筹兼顾,精
准使用、注重实效原则,紧紧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完
善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以下简称“略高于”
群体)即时帮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切实发
挥扶贫资金保障功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使用方向
2019 年,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 4659.51 万元(不
含县级专项扶贫资金)。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中央资金 300
万元,省级 2459.51 万元,市级 1900 万元;按批次分,其中,
提前批资金 1270.51 万元(中央 300 万元、省级 970.51 万元),
第一批资金 3389 万元(省级 1489 万元、市级 1900 万元);按
用途分,其中,产业扶贫资金 3776 万元(17 个省扶贫工作重
点村产业扶贫资金 1080 万元,非重点村扶贫发展资金 2621
万元,重点革命老区县 75 万元),保险补助资金 797 万元(扶
贫特惠保险 388 万元,防贫保险 409 万元),建档立卡工作经
费 27.51 万元,其它专项资金 59 万元(雨露计划 56 万元,金
辉助老 3 万元)。
(一)产业扶贫资金 3776 万元。用于实施种植、养殖、
加工业、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优
- 2 -势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1.17 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资金 1080 万元。本项资
金为省级资金,用于第四轮 17 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产业发
展,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照各村贫困人口数量分为两档,贫
困人口在 50 人以上的 3 个村各 80 万元,50 人以下的 14 个村
各 60 万元。
2.非重点村扶贫发展资金 2696 万元。包括中央资金 300
万元,省级 496 万元,市级 1900 万元,为上级切块下达资金
和重点革命老区县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在扶持
对象选择上,重点扶持全县非重点村贫困户(原省定贫困村和
省派第一书记村有资金扶持,能够满足本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的
需要,本次不再安排资金);在产业项目选择上,采取择优从
项目库选择的办法,不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安排项目,
以防因项目规模小、难管理而造成绩效差的情况出现;在资金
使用上,不再采取以往到村到乡镇(街道)分配资金办法,而采
取收益分配办法,即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的贫困人口数量、
贫困状况、以往年度的乡镇(街道)统一实施项目收益情况(到
村资金的收益除外)和今年资金效益情况,由县将收益分配到
各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根据各村贫困人口、贫困状况
等因素,差异化分配到村,以扩大项目覆盖面,确保精准脱贫
效果。
- 3 -(二)保险补助资金 797 万元。
1.扶贫特惠保险资金 388 万元。该项资金为省级财政专项
资金。面向全县 2018 年底动态调整后,仍然享受政策的建档
立卡贫困户,实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
产保险等多险种的“扶贫特惠保”,实现保险精准扶贫全覆盖。
其中:医疗医疗商业保险按照每人不低于 100 元的标准进行补
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分别按照每人不低于 10 元、
每户不低于 1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防贫保险试点补助资金 409 万元。该项资金为省级财政
专项资金,用于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等因素造成生活困
难的农村居民。具体实施办法执行省防贫保险实施方案或按照
要求自行制定实施方案。
(三)建档立卡工作经费 27.51 万元。该项资金为省级财
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
传、培训、会议、材料印制、交通、设备器材、信息采集录入、
软件更新、动态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专项扶贫资金 59 万元。
1.“雨露计划”项目资金 56 万元。该项资金为省级财政
专项资金。继续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
庭按照每生每年 3000 元的补助标准给予支持。具体实施按照
省扶贫开发办 2019 年相关要求执行。
2.“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资金 3 万元。
- 4 -该项资金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团省委、省扶贫办《“金
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筛选 100
名 65 岁以上的,不集中供养的留守、失独建档立卡贫困老人,
每人安排专项经费 300 元,用于为老人送过冬用品,并以政府
购买服务方式招募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
以上各项资金如有结余或变动,可以统筹整合使用。县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对上级资金的配套、项目管理、维护以
及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巩固提升。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协同监管。综合运用由扶贫、财政、审计
等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
管力度,严肃查处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强
力推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严格执行《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八
项负面清单”,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范围,用活用好资金,
发挥最大效益。
(二)及时拨付下达资金。上级资金下达后,要按照《关
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时
拨付下达资金。其中,县财政局收到资金后,对已明确到乡镇的,
于 15 日内拨付至乡级财政部门;未明确到乡镇的,在县扶贫办
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后 15 日内拨付至乡镇财政部门或县扶贫办,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5 -(三)完善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完善扶
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市里制定的扶贫资金
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充分利用政府公务网以及广播等
多种形式,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告公
示,切实做到公告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避免出
现资金公告规模不全、不同类别不同批次资金合并公告以及公
告时间不及时、公告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落实
(一)逐级压实责任。根据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
落实的总体要求,构建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管理到位的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
乡镇(街道)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负直接责任,镇村要
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管,利用好乡镇财政、村基层组织、第
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就地就近的优势,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与
资金项目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用好资金,管好项目。
(二)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以审计、调研、
资金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深
入查找分析原因,分类施策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问
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需长期跟踪落实的,制定整改计划,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督导考核。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深
化年活动,集中督导整治资金管理不规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 6 -- 7 -
以“作风建设深化年”保证“工作落实年”的开展。进一步推
动扶贫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信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成果互认,提高监管效率。开展专项扶贫
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与下
一年度资金安排增减挂钩制度。
中央、省、市后续下达我县的专项扶贫资金参照本文件规
定执行。
附件:阳谷县 2019 年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资金分配
一览表
阳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阳谷县财政局
2019 年 5 月 20 日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