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阳谷县纪委    作者:阳谷县纪委    日期:2023-04-28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聊城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李国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时任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良先后4次收受医保定点单位实际控制人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7700元。李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城区供销社主任潘合朝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发放补贴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潘合朝违规报销吃喝费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共计3万余元;2016年至2020年,违规领取补贴共计7000元;2013年至2016年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等费用共计8000余元。潘合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工作人员张运超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10月,张运超在负责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后勤保障工作期间,多次驾驶执法车辆上下班、购物、吃饭及处理个人事务。张运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李强违规将公款理财收益用于单位吃喝、接待等费用问题。2009年1月至2017年6月,李强在具体负责高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期间,违法授意下属利用收取的企业投标保证金进行理财,并将获取的部分收益共计11847元用于支付单位接待、吃喝等费用。李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降级处分。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一级主管彭杰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21年4月,时任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彭杰,要求其管理服务的某企业安排宴请、提供酒水并支付相关费用,共计5313元。彭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既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顽瘴痼疾,也有“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蔽隐形问题,还有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多发性,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常抓不懈。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慎初慎微、自警自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方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查找、分析、纠治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对党的二十大之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顽固性、反复性问题深挖根源、靶向发力,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特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着力发现和查处享乐奢靡问题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弘扬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的新风正气,以优良作风为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两河明珠”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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