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谷县金斗营镇莲花池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侯宪年在扶贫互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3月-2015年5月,侯宪年利用自身村级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身份,在明知本村2名群众达不到借款额度的情况下,仍同意其借用他人身份材料办理借款手续,导致借款和利息逾期或不能收回,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12日,侯宪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郭屯镇杨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俊民在新农村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程序、乱作为问题。2013年8月,时任郭屯镇杨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俊民在新农村初期项目建设招标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联系建筑商投入施工建设,导致项目存在巨大廉政风险,2020年12月8日,因新农村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标连同其它违纪问题,杨俊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谷县七级镇七二村党支部书记姚丙东在低保户动态调整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时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丙东,工作不仔细、不认真,存在形式主义,漏报、迟报死亡人员火化信息,致使向死亡低保户陈某某发放低保金724元,2021年1月28日,姚丙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3起典型问题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禁而不绝、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牢、宗旨意识淡薄,缺乏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敢于动真碰硬、寸步不让,坚决铲除问题滋生土壤。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进一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中共阳谷县纪委
2021年2月26日